時間|109年11月13日
地點|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5樓國際會議廳
文/EN、布朗
109年11月13日於國立政治大學〈下稱政大〉辦理「第三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論壇」,由教育部、原住民族委員會,結合政大民族學系與地政學系共同籌辦,邀集國內多位研究原住民族土地的專家學者。本屆論壇以「返思『原住民保留地』」為題,由專家學者帶領與會者依序從保留地歷史回顧、重要措施、流失危機、發展願景、法制建構等子題,進行討論及省思,重返對於原住民保留地的關注、建構原住民土地的未來。此次論壇開場邀請政大郭明政校長、政大地政學系系主任孫振義以及民族學系系主任王雅萍致詞。
【專題演講】保留地研究的回顧與展望
主持人|孫大川(監察院 前副院長)
引言人|顏愛靜(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教授)
顏老師首先說明其保留地的研究開端為1996年日本學者中村勝的一篇文章〈廢除保留地政策 歸還原住民土地〉,其內容提及日本殖民政府,採取所謂的保留地政策,徹底剝奪原住民代代相傳的土地資源。其目的為利日本資本開發樟腦、伐木業,故強制原住民集體遷村至平地,推行水田定耕改變其傳統生活型態,然卻出現族人土地持有不均,私下買賣保留地的現象,使原住民陷入貧困危機,故主張廢除保留地制度。文章內容引人省思,開啟顏老師對原住民保留地的研究。
再從地權與地用觀點簡述其保留地研究,列舉當代原住民保留地的各式問題,例如:保留地相關規範之法律位階過低;保留地公告地值不高,而導致原住民族取得融資困難;保留地估價合理性不足,未能呈現多面價值等。保留地研究應從總體制度走向個案調查,以保留地、傳統領域為中心,走向跨領域研究,進行綜合性議題的研究。
【場次一】歷史回顧:從蕃人所要地到原住民保留地
主持人|賴宗裕(國立政治大學 教務長)
「清新空氣任君取,境地優雅是仙居」任誰取?任誰居?
引言人|吳秦雯(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副教授)
吳老師以「清境農場」為例,探討國民政府來台初期,土地的轉移狀況。清境農場土地分三部分:霧社牧場、見晴梨園、濁水溪事業區國有36林班地。其中部分曾為賽德克族土地,日治時期的高砂族保留地,而日治時代的蕃人所要地,本應全數轉為原住民保留地,但退輔會卻將此塊區域認定為「山胞濫墾地」,註銷該區域地號及占有人姓名、並將土地主管改為退輔會,也因此造成該區域內世居的原住民族人土地權益遭受不正義的剝奪。原住民族土地流失歷程當中的始末與不正義,需要調查更多文件、證據等,以發掘、探究、重述、重建「真實」,並以此相關資料作為可能之補償法治建構基礎。
番人所要地到保留地─德基水庫案例
引言人|瓦歷斯.貝林(台灣原住民同舟協會 理事長)
瓦歷斯.貝林理事長針對蕃人所要地與原住民保留地在劃分上的差異,進行說明。「番人所要地」形成自1925年起,日本總督府針對番地山林,施行地籍整理事業,此即「森林計畫事業」。
森林計畫事業的空間分類為:
1、要存置林野。
2、不要存置林野。
3、準要存置林野〈又稱「番人所要地」、「高砂保留地」,為原生活空間之1/10〉。
蕃人所要地與原住民保留地劃分上主要的不同在於,日本人較了解原住民慣俗,劃分時主要以部落為中心加上周邊擴大的土地,而非以個人來分割,並且知悉原住民對於土地為使用概念,而非財產。然而,國民政府來臺後,山地保留地的政策於民國37年完成,雖依法應把當時所有的圖資完全變成山地保留地,但許多土地皆被有利人士劃分以及登記使用。劃分時也是先訂定範圍再行測量,於程序上亦有許多不合理之處。
歷史回顧:從蕃人所要地到原住民保留地
引言人|傅琪貽(國立政治大學民族系 教授)
傅老師帶領與會者從日治時期回顧蕃人所要地的形成與目的,以及對之後國民政府劃分保留地的影響。
日治時期,原住民居住之地區被收歸國有,再從中撥出一部分土地供給原住民耕作使用,稱為「蕃人所要地」,其為原住民保留地的基礎。而「蕃人所要地調查」,主要建立在森林計畫事業「區分調查」的基礎上,以「準要存置林野」為首要調查對象而展開。蕃人所要地調查部分,包括蕃人所要地分配、農耕適地、畜牧及其他產業適地、氣象、衛生等項目。蕃人開發計畫的成果,也成為國民政府進行保留地劃分的基礎。
回應人|李文良(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教授)
李教授提及,本場次由於引言人學科及身份的不同,帶領與會者看見不同的觀點與歷史脈絡,並認為這不僅是法律學與政策史的問題,亦為歷史學的問題。